翩翩君子与咄咄权贵
——中美核问题立场比较
今年7月7日,《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将开始生效。它将核恐怖主义确定为犯罪,国际法与各国国内法都应明确制止宣扬、开展核恐怖活动的行为,并为此进行国际合作。公约的生效标志着国际社会的反恐法规建设已基本覆盖了所有安全领域,也代表着国际间对于核武器运用的共识。但是也要看到,这不过限制了核武器使用的一小范围,核武器应用的终极目的——战争,并没有受到特别规制。
作为一个拥有核能技术与核武器的国家,中国的核战略一直备受关注。原因有很多:从国家意识形态上,中国与其他西方国家始终分立;从地缘政治上看,中国屹立于东亚,在亚洲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从国际关系上看,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经济迅猛发展的发展中国家,一言一行都可能改变国际事件走向。
而美国,当今世界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力量均最发达的国家,可以说是全世界的焦点。美国一直试图用各种方式扩展他在全球各地的影响力,也从没掩饰过那强大的控制欲。语言电影价值观的文化传播,民主与人权的政治体制不过是其中的手段,为了获得利益,美国不吝运用军事方式,可以震慑全球的装备和武器就是保证,何况还有其中最具威力的核武器。
只要稍微比较中美之间核问题的立场,就可以明显看出两个大国在处理国内国际事务中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国家追求的永远是利益,但是追求方式有很多种,于是表现出来的姿态便千差万别。
一, 对自身拥有使用核武器的态度
一个国家研究和发展核武装,其追求的主要目的首先就是保证自己在未来可能发生的核战争中有能力反击侵略和他国的核打击,从而对潜在的敌人构成一种巨大的心理威慑,使其不敢轻举妄动。也就是说,发展核武器最基本、最原始的目的是保家卫国,保证国家的根本生存。这就是最本质的战略核威慑效应。中国最初发展核武器就具有鲜明的防御色彩,在冷战最高峰的时期研制并拥有核武装是当时中国在夹缝中求生存的唯一安全措施。身处两极对峙之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国不可能制定出进攻性的核武政策,同时政府至今一直强调中国核武备的有限性和绝对防御性。
但看历史,1945年核武器诞生完全是作为进攻性武器使用的。那时濒临全面失败的日本已不可能再对美国形成任何威胁了。美国对日本使用原子弹并无任何防御的意义,主要目的只是尽快地制止日本的抵抗,迫使其投降。这是对核武器完全进攻意义上的应用,而且也是核武器迄今为止唯一的实战使用记录。冷战结束后,美国对核武器的使用政策有愈来愈宽松的趋势,近期正在研究战术范围内使用核武器的可能性。可以看出,美国的政策逻辑是:只要能够真正地消除潜在的或现实的威胁,首先使用核武器不仅可以,而且必要。在美国看来,核武器不仅仅是作为终极武器在国家生死存亡的时刻发挥决定性作用的战略武器,只要不至于导致全面核战争或引发过分严重的人道主义灾难,也可以进行战术使用。可以说,美国采取的是进攻性核武战略,即企图确立起对另一方的核优势地位,从而寻求在十分有利的情况下先发制人地通过全面核进攻一举毁灭另一方,“以待敌之可胜”。
二, 对别国拥有使用核武器的态度
这几年来,自从美国小步什将伊朗、朝鲜等列为邪恶轴心国家以来,关于两国研制核能技术,核能武器的消息连续出台,引起了各国强烈关注。联合国原子能机构介入调查,但两者皆不合作,朝鲜退出《核不扩散条约》,而伊朗也一直与美国对抗,是以为朝核危机与伊核危机。与此同时,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等中亚国家也传出掌握核技术的消息。
关于其他国家自己制造拥有核武器,中美及其他国家皆持反对态度,因为都属于《核不扩散条约》的成员国,不承认任何国家合法拥有核武器。
然而说到底,美国却是朝核危机与伊核危机的引发者。两国都被美国列为敌对势力。对于朝鲜,美国并没依照约定完全履行《美朝框架协议》,这是朝鲜解除核冻结,退出条约的原因。而对与伊朗,其发展核武改变最大的是美国在中东的战略布局,影响美国的势力并树立一个麻烦的对手。因此美国才千方百计用制裁,甚至军事手段来控制朝、伊核扩散,保持自己在东亚、中亚的战略地位。然而对于印度这位没有加入核不扩散条约的“好友”,却大力发展民用核技术合作。同时,美国拒绝批准《全面禁止核实验条约》并宣布退出《反弹道导弹条约》,霸权野心昭然可揭。
而中国一向秉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以和平会谈解决冲突。在与朝的“六方会谈”中,极大的推进了朝核危机解决的进程。在伊核危机中,对阻止美伊战争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体现了一个泱泱大国的君子之风。
中国一直坚持以下核武政策:一、在任何情况下,永不会首先使用核武;二、无条件承诺永不会以核武对付无核化地区或国家;三、鼓励完全销毁核武;四、有限度发展核力量,中国发展核力量是有限的,以达致阻吓作用;五、确保核力量安全可靠以及受严格管控。这是官方的外交承诺,不能随意撤销,对政府具有严格的约束力。在对应核问题的立场上,中国是世界范围内独一无二的。

